1.抽检食用植物油8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41%,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脂肪酸组成。
2.抽检食用油脂制品12批次、食用动物油脂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另外,上海市粮食局抽取中央和地方储备油样品共计30份,检测结果显示,30份储备油样品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业内警示: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会随其油料品种的不同而不同,不同品种的油料其脂肪酸组成在不同的碳链上的比例分配是不同的,因此,可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来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的油脂。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应尽量避免购买散装油。尽量选择小包装食用植物油。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最后,是要正确使用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在使用中要本着先买先用,用完再买的原则。家中不宜贮存过多的食用油。越是质量好的油品,由于其精炼程度高,越容易氧化变质。食用油的储存最好用棕色瓶密封保存,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潮湿,这样能使食用油的保质期延长。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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