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809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二条附表一、第三条附表二,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本次修正涉及9项含铝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范围、限量及规格标准,其中8项为膨松剂,1项为品质改良用、酿造用及食品制造用剂,希望能减少民众铝的摄取量。“食药署”参考国际规范,依据民众膳食习惯及暴露风险,将现行可于各类食品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的硫酸铝铵、硫酸铝钾、硫酸铝钠、硫酸铝及酸式磷酸铝钠等食品添加物,限用于特定水产加工品、腌渍蔬菜、油炸膨胀食品、糕饼等食品,并制定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