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个月内,台湾地区在自中国大陆输入的鲜辣椒中检出农药残留不符规定达3批,不合格批数明显偏高。2016年1月14日,“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52000074号函,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17日止(进口日),加强对自中国大陆输入的鲜辣椒的抽批查验。
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立即主动停止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地方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