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6批次,分别为:
1.酒类3批次,具体是: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国.山西杏乡世家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等原浆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吕梁市玉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2.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为吕梁市东裕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土豆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3.肉及肉制品1批次,为夏县秦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头,该样品不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合格247批次,分别为:
1.酒类3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2.粮食及粮食制品3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27项指标。
3.肉及肉制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4.水果及其制品83批次,检验项目为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23项指标。
5.蔬菜及其制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6.食用油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12项指标。
7.蛋及蛋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8.乳制品2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
9.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12项指标。
10.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三聚氰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 注:
1.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其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2.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白酒产品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味剂。
3.铝的残留量
粮食及粮食制品(粉条)中检出铝残留量超过标准规定残留限量,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和生产个体为了改善产品口感,违反国家标准规定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所致。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4.商业无菌
商业无菌,指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这种状态称作商业无菌。不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的原因是:生产过程工艺把关不严、杀菌不彻底造成,或是操作过程中人的污染。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