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局补充任务,共抽检4个类别6个品种23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98.3%。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在平原县卢记一家人快餐店抽检的发面饼中检出甜蜜素;在青岛丰联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熟畜肉中检出山梨酸超标;在聊城御洞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熟畜肉中检出日落黄和胭脂红;在菏泽开发区鲁景之乡饭店抽检的熟畜肉中检出沙丁胺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餐饮单位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3-餐饮食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