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马鞍山、池州、芜湖、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 、蜂产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25类食品共1945批次样品,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2批次,不合格样品8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4.27%。
本次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10类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有: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15类食品。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蔬菜抽检63批次,新鲜水果抽检8批次,水产品抽检9批次,全部合格。生鲜肉抽检31批次,1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般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出禁用兽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指标、致病菌微生物各检出一批不合格样品。
截止到12月20日,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共下架封存涉嫌不合格食品3494.28公斤,责令企业进行整改47家,行政处罚立案27起,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9237.83元,行政处罚罚款47182.98元,责令企业停产停业1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