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订年夜饭和外出就餐请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选择就餐场所时,请关注该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一般”;无等级标识者,表示还未进行评定或评定后不予定级,正处整改过程中。
二、家庭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
三、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不吃感官异常的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四、举办农村集体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选择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的厨师承办宴席;聚餐场所应提前进行清扫消毒,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整洁;采购来源清楚、质量合格的食品,食物加工要烧熟煮透,并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聚餐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
五、消费者网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六、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