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防范能力,现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贯彻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国各地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置经验表明,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很好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各市州要从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市州要认真抓好应急预案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把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等纳入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应急普及知识宣传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家辅导和业务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应急预案的分级分类,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和评估修订等基本内容及规定要求。同时,要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遵守和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预案的制修订工作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演练计划,采取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要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参照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新变化,认真梳理需要增加和修订的应急预案目录,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先行开展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按照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评估等规定要求,做好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各地要结合监管和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应急预案评估、制修订、审评、演练、宣传、培训和备案等工作规定,提升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化水平。要严格预案审批程序,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并以部门名义印发,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预案编制工作要提倡多方参与,由起草小组先后草拟初稿,认真听取相关监管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适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预案制定和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五、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要加强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建设,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和负责人员,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将应急预案规划、演练和培训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各市州要以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各项长效机制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舆情监测、风险预警、应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督促指导本系统相关技术机构、基层信息员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积极协调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通报,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执行和应急演练等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范围,开展企业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督促企业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