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蔬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191批次产品样品,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西安市月明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都客牌姜汁红糖菌落总数超标,西安古龙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好牌石榴香酥、板栗酥过氧化值超标,清涧县鹤达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鹤达牌土豆粉条铝超标,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食牌猕猴桃、陕西君诚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陕星牌猕猴桃果干、西安市未央区东方果品加工厂生产的汉福园牌猕猴桃果干检出食品添加剂亮蓝,咸阳佳和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团、绿豆沙糕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被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原因导致。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油脂酸败会导致过氧化值上升,该项目超标,说明糕点中的油脂成分可能发生变质酸败。
铝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由环境污染带入,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亮蓝是食品添加剂中的合成着色剂,在猕猴桃制品中检出亮蓝,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咸阳、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2月27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