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我局近期对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蛋及蛋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茶叶、膨化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等17类、共计1935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4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如下:
一、全部合格样品
粮食制品抽取133批次,其中小麦粉36批次、方便食品(麦片、黑芝麻糊、油菜、米粉米线)24批次、速冻面米食品19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27批次、包子馒头27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蛋及蛋制品抽取58批次,其中鲜蛋41批次、蛋制品17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食用油抽取86批次,其中食用植物油58批次、芝麻油28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酒类抽取90批次,其中白酒65批次、葡萄酒25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非发酵豆制品抽取50批次,腐竹和豆腐各抽取25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抽取液体乳77批次、火锅底料36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二、检出不合格样品情况
饮料抽取199批次,其中果蔬汁饮料67批次、含乳饮料40批次、咖啡饮料18批次、纯净水(瓶装)49批次、矿泉水(瓶装)25批次,检出1批次矿泉水(瓶装)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5%;茶叶抽取100批次,其中红茶50批次、绿茶50批次,各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调味品抽取143批次,其中酱油52批次、味精37批次、花生、芝麻酱23批次、辣椒粉(酱)31批次,检出1批次味精和2批次花生酱不合格(2批次花生酱提出复检)。不合格率为2.1%;蔬菜及蔬菜制品抽取265批次,其中韭菜79批次、芹菜49批次、生姜22批次、土豆41批次、酱腌菜74批次,检出韭菜5批次不合格、芹菜4批次不合格(1批次芹菜提出复检)、9批次酱腌菜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79%;水产及水产制品抽取102批次,其中海水鱼、淡水鱼50批次、海米24批次、其他干制水产品28批次,检出淡水鱼和干制水产品各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96%;水果抽取111批次,其中苹果47批次、大枣37批次、梨27批次,苹果和大枣各检出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1.8%;糕点抽取178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1批次果粒面包提出复检)。不合格率为3.93%;膨化食品抽取80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25%;炒货坚果抽取139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该批次已提出复检)。不合格率为0.72%;熟肉制品抽取88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55%。
针对以上不合格样品,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已责令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监督被抽样人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置。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消费警示
三氯杀螨醇属于有机氯农药,是一种广谱杀螨剂,具有活性高,分解慢的特点,可用于棉花、果树、花卉等螨虫防治。我国农业部1997年起禁止在茶树上使用该农药。
溴酸盐是水源在生产过程中经臭氧消毒后生成的有害消毒副产物。水中溴酸盐含量的多少与水源中溴化物的含量和添加臭氧或氯气消毒的量有关。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谷氨酸钠是调味料味精的主要成分,可增加食品的鲜味。谷氨酸钠含量高的味精对人体伤害较小。
选购味精时可从产品名称、配料表和谷氨酸钠含量来判定产品是纯味精、含盐味精或者增鲜味精,尽量使用谷氨酸钠含量高的产品。
特别提醒:遇到经营业户无资质证明或销售无标识食品等问题,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