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哈尔滨百花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鲜酱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回民调味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大庆市鲜特酱油厂生产的精致酱油以及双鸭山市七星大吉昌酱菜厂生产的七星龙一品鲜酱油。经检测,其中氨基酸态氮均不达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检查外包装上的相应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或SC证号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