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产品质量管理院(简称农管院)称,该企业利用年糕类等大米加工食品不保留大米原型特征,检察机关或一般人很难确认原产地这一点以及消费者对国产食品的喜好,自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初,A某与B某合谋购入进口大米180吨,与70%左右的国产大米相混合制作成年糕,并用“100%国产粳米”等虚假标识进行了销售。
美国大米与韩国大米混合制成的年糕照片 大米原产地虚假标示的年糕包装箱
该企业将相当于25亿8000万韩元的年糕销售给了首尔大型医院的葬礼餐厅等5处,其代表A某等2人已被移送相关检查机关。
此次查处过程中采用了农管院的尖端科学调查方法----转基因分析法,即使国产大米与进口大米混合,其混合比例也可以测定出来,查处大米多达180吨,足够4口之家吃上700多年。
农管院相关负责人称,像A某此类虚假标示原产地的违法行为,根据《农产品原产地标识等相关法律》,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而从今年6月4日起,相关规定得以强化,2年间2次以上虚假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刑事处罚,并另处违反金额4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