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2月15日电】日本政府与执政党15日汇总了消费税率上调至10%时适用“轻减税率”的食品与被排除在外的“餐饮”界定方案。餐饮以在摆放餐桌等“饮食设备”的场所提供为标准。餐饮店外卖与外带服务、在零售店内食用外带包装的商品时适用8%税率。
自民与公明两党将在15日傍晚的税制调查会会议上同意上述方案,并于16日正式敲定2016年度税制改革大纲。轻减税率适用对象还包括订阅的报纸。不过,关于书籍与杂志两党将继续展开研究。
界定方案将“餐饮”定义为“在摆放桌椅等饮食设备的场所提供餐食”。牛肉盖浇饭、汉堡等外带食物以及寿司店特产等的税率为8%。
附赠玩具的零食、“茶杯与红茶套装”等组合商品若符合主体为食品的条件,则适用轻减税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