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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12期(总第1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11 15:37 来源:淄博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计抽检60批次,其中合格产品47批次,不合格产品13批次(8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已提出复检申请,正在复检确认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2015年,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计抽检60批次,其中合格产品47批次,不合格产品13批次(8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已提出复检申请,正在复检确认中)。现将已确认的不合格产品通告如下:
 
  一、本次通报的5批不合格产品分别为首儿牌维锌咀嚼片、豪圣牌氨基酸片、皇菴堂牌螺旋藻片、海兰鑫牌钙维D软胶囊、绿臣牌西洋参含片(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不合格指标为锌、维生素A、β-胡萝卜素、水分、灰分、菌落总数、霉菌等,水分不合格可能对产品外观性状产生影响,影响有效期;灰分不合格表明原料无机杂质较高;维生素A、β-胡萝卜素等功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则达不到宣称保健功能;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若有害菌群较多,可能引起肠道不适。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三、我们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认准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对于购买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中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2015年12月9日
日期: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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