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 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食用油、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冷冻饮品等14类产品共958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944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合格率98.5%。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标称山东悦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蛤蜊肉中无机砷超标;来源于嘉誉商贸公司的2批次海米中日落黄、胭脂红、苯甲酸超标;来源于祥和干调海藻食品商行的1批次海米中苯甲酸和胭脂红超标;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广饶店销售的1批次鲫鱼中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来源于青岛东泊商贸有限公司的2批次蛤蜊中无机砷超标;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百货大楼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海米中日落黄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烤鱿鱼丝中山梨酸超标。
(二)饮料。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青县丰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儿童成长型乳饮品(原味)、1批次儿童成长型乳饮品(草莓味)、1批次乡谣妈妈酿酸奶含乳饮品(原味)、1批次乡谣妈妈酿酸奶含乳饮品(草莓味)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标称生产企业为郯城德圣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咖啡花生中胭脂红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9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