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10月份,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对茶叶、淀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熟肉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速冻面米食品及调味品等10大类,抽取了235批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27批次,不合格产品8批次,合格率96.60%。现将有关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主要涉及蔬菜、茶叶等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氧乐果、氰戊菊酯等。二是部分淀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的残留量等。三是部分预包装薯类及膨化食品大肠菌群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被抽检单位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2. 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