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沧州绿岛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面酱中安赛蜜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酱油中菌落总数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中菌落总数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北康酱油中菌落总数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中菌落总数超标;吉林市盈顺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来鲜草茹老抽中氨基酸态氮值未达到标准,铵盐/氨基酸态氮值超标;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中总酸未达到标准;北康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香醋中总酸未达到标准;东丰县五郎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郎府醋精中总酸未达到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河北省、吉林市、长春市、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要求吉林市、长春市以及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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