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东营市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保障市民日常食品消费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蔬菜、食用菌、薯类及膨化食品、蛋白饮料、冷冻饮品、蜂蜜、速冻面米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食品169批次,不合格食品1批次,合格率99.41%。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孤岛鹏飞、蔬菜的氧乐果。
二、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经营单位,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时间通知河口区仙河汉江路海源超市(受检单位)和孤单鹏飞(生产单位),责令立刻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蔬菜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抽检的16家超市样品检验全部合格,分别是: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兴隆商店、东营开发区顺泰超市、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垦利胜兴店、东营阳辰商贸有限公司、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营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广饶店、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利津店、广饶县新世纪超市商贸有限公司、河口区河龙街永发雪糕商店、河口区仙河宏发便民服务部、利津鲁百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利津县北宋中心超市、山东鲁百百货大楼集团东营百大超市有限公司新区店、胜利油田胜大超市金水小区店、胜利油田胜大超市仙河分店。
四、蔬菜安全消费提示。
蔬菜作为市民日常消费量大的产品,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从食品安全角度就蔬菜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尽量购买当季的蔬菜;勿偏食某些特定的蔬果。
2.可选购含农药机率较少的蔬果,如具有特殊气味的洋葱、大蒜、九层塔;对病虫害抵抗力较强的龙须菜;需去皮才可食用的马铃薯、甘薯、冬瓜、萝卜,或有套袋的蔬果。
3.连续性采收的农作物,如菜豆、豌豆、韭菜花、小黄瓜、芥蓝菜等,须长期且连续地喷洒农药。消费者应特别加强清洗次数及时间,以降低其农药残留量。
4. 不买颜色、形态、气味、异常的蔬菜。当发现蔬果表面有药斑,或有不正常、刺鼻的化学药剂味道时,表示可能有残留农药,应避免选购;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蔬果较易沾染农药,因此食用前,可去皮者,一定要去皮,否则,请务必以蔬果清洗配方及清水多冲洗后再食用。
5.可选购有品牌,且经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的蔬果,因其于管理和申诉管道上较为健全,且会标明产地来源,消费者也多了一层保障。
6.消费者如果发现蔬菜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