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2015年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东营市流通环节食品包括水产品和水果进行安全监督抽检,本期抽检共抽取9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食品92批次,合格率100%。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抽检的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包括寿光市众品佳水果经营中心、利津锦隆渔业专业合作社等,标示企业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具体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及其标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表2。
二、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提示。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水果、水产品等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预包装食品注意查看产品生产日期、外观、贮存条件、种植地址、养殖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2.购买后选择合格的温度、湿度环境储存,对于新鲜水果和水产品,尽量当天购买当天食用。
3.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