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2015年11月份全省完成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保健食品等19类88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合格849批次,不合格32批次,问题检出率3.63%。
19类食品监督抽检中,检验结果全部合格的有10类,分别是:罐头、乳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类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有9类,分别是:
水果及其制品抽检61批次,不合格1批次,占1.64%,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焙烤食品抽检155批次,不合格13批次,占8.39%,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酸价、脱氢乙酸、柠檬黄、日落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之和;
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抽检116批次,不合格3批次,占2.59%,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硝基呋喃代谢物(AOZ);
蜂产品抽检16批次,不合格2批次,占12.50%,不合格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
肉及肉制品抽检115批次,不合格3批次,占2.61%,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残留量、酸价;
薯类及膨化食品抽检25批次,不合格3批次,占12.00%,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36批次,不合格2批次,占5.56%,不合格项目为酸值、苯并(a)芘;
蔬菜及其制品抽检48批次,不合格4批次,占8.33%,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苯甲酸、日落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之和;
蛋及蛋制品抽检18批次,不合格1批次,占5.56%,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微生物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作为卫生指标菌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食品生产设备简陋、手工操作较多;二是对原料、制作环境和个人卫生环境重视不够;三是对整个生产流程的消毒,包括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四是对产品的防护不好。
二是品质指标不合格。酸价是反映食品中油脂酸败程度的指标,酸价越小说明食品新鲜度越好。造成肉制品、焙烤食品和食用油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或储运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不当,食品中的油脂被氧化产生酸败。果糖和葡萄糖是蜂蜜的主要甜味成分和重要质量特性指标。我国现行食品标准规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得低于60%。未经蜜蜂充分酿造的蜂蜜,以及掺入淀粉糖浆或砂糖的蜂蜜该项指标都会偏低。
三是污染物超标。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烃,是明确的人类致癌物。食用油中苯并(a)芘的产生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原料不当的晾晒(如在沥青路面晾晒造成污染)、烘干(如烘干过程受到烟气污染)、炒籽时操作不当(如温度过高造成部分原料焦糊)等都有可能产生苯并(a)芘并在后续的压榨或者浸出的过程中将苯并(a)芘带入油中。
四是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有防止变质、改善感官、保持营养、方便加工等作用,超过标准范围和使用量添加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中添加剂超标多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改善产品口感或延长产品保存期,未按GB 2760中规定的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使用而导致。
五是检出兽药残留。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和硝基呋喃类药物是广谱抗生素,杀菌效果好,但对人体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列为在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因为价格较低且效果好,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而环丙沙星和恩诺沙星则是通过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的使用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省局会同有关市局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采购验证等方面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