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餐饮食品38个批次,包括餐馆用餐饮具;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发酵肉制品、酱卤肉、肴肉、肉灌肠、肉干、肉脯、肉松、其他熟肉干制品、烧烤肉、熏煮火腿(自制);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酱腌菜(自制);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肉冻、皮冻、水晶肘子、水晶肠等(自制);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和熏烧烤肉类(烧烤店烧烤后肉串等)10个细类。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消毒剂和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等33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包括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和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两个细类。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等18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