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902162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之检验”, 2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方法草案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