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晶粉皮(200克/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知后(检验单位: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书编号NO:GCN2015SP03575),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被抽样单位定西万家和超市购物中心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不合格情况
1、不合格产品名称:水晶粉皮
2、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
3、标准指标:≤200 mg/kg
4、实测值:276 mg/kg
5、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8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经营水晶粉皮(200克/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生产日期:2014年8月18日。
2、购进数量及销售单价:购进20袋(200克/袋),每袋成本价2.5元/袋,销售价2.8元/袋。
3、下架情况:已售完。
4、召回情况:已食用完,无法召回。
(三)查处情况
1、采取的措施
(1)责令经营单位彻查问题原因。
(2)责令经营单位不得再购进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18水晶粉皮。
2、问题产生的原因
生产企业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食品添加剂计量不准确,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
3、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定西万家和超市购物中心经营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06元。
二、对生产企业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不合格情况
1、不合格产品名称:水晶粉皮
2、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
3、标准指标:≤200 mg/kg
4、实测值:276 mg/kg
5、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5年8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水晶粉皮(200克/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生产日期:2014年8月18日。
2、生产数量及销售单价:生产500袋(200克/袋),每袋成本价2.2元/袋,销售价2.5元/袋。
3、销售区域:定西市。
4、库存情况:无库存。
(三)查处情况
1、采取的措施
(1)停止生产: 2015年8月26日15时20分,责令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水晶粉皮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
(2)召回产品:2015年8月27日10时0分,执法人员监督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召回该批次水晶粉皮(200克/袋)。
召回情况: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各购货方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3)责令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2、问题产生的原因
为全面弄清问题产品产生的原因,由执法人员进驻企业,与企业一同从原料查验入手,自查生产过程每个控制环节。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到造成这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食品添加剂计量不准确,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
3、整改措施
责令企业对员工进行了集体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五专”要求,强化管理使用,严格计量标准,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检验能力,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4、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定西薯乡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