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菲律宾发布G/SPS/N/PHL/309、G/SPS/N/PHL/310、G/SPS/N/PHL/312号通报,发布新鲜肉及肉制品、干凤尾鱼、蟹肉3项标准,新鲜肉及肉制品标准规定从农场到销售点(包括屠宰前、屠宰和屠宰后)的卫生措施;干凤尾鱼标准适用于鳀鱼属盐制或非盐制干鱼,经蒸煮或进一步加工后用于食品消费,不适用于干制前热处理的产品;蟹肉标准适用于从蓝色梭子蟹(Portunus pelagicus)通过加热、巴氏杀菌、冷冻等处理获得的蟹肉,经烹调或进一步加工后用于食品消费。以上标准自2016年2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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