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6类食品2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罐头4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35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6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蚌埠市白根柱清真炒货厂生产的奶香花生中霉菌超标。
(二)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淮北顶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大陈醋(酿造食醋)中总酸、不挥发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蚌埠市、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2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