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小麦粉、饮料共5大类112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099批次,不合格产品23批次,合格率97.95%。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豆制品:标称济南广斌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内酯豆腐1批次、标称潍坊舜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膨化豆腐皮1批次,均为脱氢乙酸不合格。
2.冷冻饮品:标称枣庄市乐合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冰棍中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标称肥城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糖爽冰棍中总糖指标不合格;标称菏泽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冰棍中安赛蜜超标。
3.速冻食品:标称沂水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酥饼中柠檬黄、日落黄超标;标称定陶丹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千页香豆腐中菌落总数超标。
4.饮料:标称山东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沂牌饮用纯净水2批次、标称寿光市晨露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沂南县安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康饮用纯净水、标称德州新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谱蓝纯净富氧水、标称德州雪芸饮用水厂生产的雪芸饮用水、标称潍坊营陵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营陵饮用山泉水2批次、标称潍坊金维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龙湾饮用天然净水1批次和老龙湾饮用天然山泉水1批次、标称沂源鸿源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共计11批次均为亚硝酸盐超标;标称胜利油田金色河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苍山县涌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共计2批次均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德州市云上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云上水天然苏打矿泉水中溴酸盐超标;标称莒南县天露水厂生产的天露饮用水(桶装饮用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不合格;标称沂源县南麻泽汇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耗氧量指标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51118-豆类及其制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