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食药署17日公布与检调稽查结果,彰化二商家进口越南冷冻鲶鱼但标示日式鳕鱼排销售,涉及标示不实,另外还有虚标日期食品。
食品药物管理署今年11月11日会同彰化地检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及彰化县卫生局,同步调查彰化县“光大食品企业社”及“祥泰渔业有限公司”。
食药署中区管理中心主任邱秀仪说,前所述公司陆续由越南进口冷冻鲶鱼(又称巴沙鱼)原料及加工品,部分碎肉鱼砖经分切、裹粉制成鱼排,再以“手工日式鳕鱼排”的品名上市销售。
业者将鲶鱼加工制成鱼排后,标示成“手工日式鳕鱼排”销售。她说,业者涉及标示不实。
此外,还有虚标日期食品。她说,调查同时在现场冷冻库发现有效期限标示2016.12.30(保质期一年)的日式鳕鱼排疑似未来产品,已由彰化县卫生局携回处办,并追查本案相关产品的流向。
她指出,本案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及伪造文书等罪嫌,正由检方侦办中。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食品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的情形,如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