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蛋制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及饮料,抽检样品共计260批次,其中合格2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省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96317、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焙烤食品监督抽检合格、 不合格信息
2、 蛋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3、 罐头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5、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6、 粮食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 不合格信息
7、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不合格信息
9、 食糖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0、 食用油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1、 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2、 水产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3、 特数据膳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4、 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