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主要包括烘炒类、其他类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生物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9个指标。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12批次,涉及2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烘炒类6批次、其他类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