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大连市加强顶层设计,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十项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目前,10项工程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760家次、定点屠宰企业470余家次,定量检测农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8600余个,定性检测32万余份,对超标产品及生产单位进行了追溯查处和检打联动。加强对海参等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控,目前,市本级完成主要养殖品种860样次的监督检验,完成18个无公害产地认定和46个复查换证工作。在全市500万亩贝类生产区设立了44个监测站位,完成440样次的抽检工作。同时,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5000余人次,编印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00问》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
二是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共摸排小作坊2964家,完成了82.1%(2433家)以上小作坊《登记证明》发放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通过《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央广网、大连广播电视台及大连纸质媒体等向社会和公众广泛宣传。
三是积极推进大型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快检建设。督促和指导食用农产品市场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开展快检,并记录和公示检测结果。目前,双兴商品城(大菜市)、熟食品交易中心、果菜批发等市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室),配置了定量检测设施并配备检测人员;阳光大地、乐百家等农贸市场配置了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大商超市、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门店已经或正在建立检验检测室,正配置检验设备和检测人员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四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会两信”展开具体实施工作,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场会议和销售者会议,分别向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致了一封信,共计20700余份,详尽阐述了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定了鲜活水产品、蔬菜、畜禽产品、水果等为重点抽检品种,总计630批次。抽检了7处批发市场、12处农贸市场、1处商超销售的9种鲜活水产品样品74个,检测项目达8个指标。
五是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稳步实施。采用视频监控和开放透明方式,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建成明厨亮灶209家,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完成123家,占总工程量15.6%以上,社会反响良好。
六是深入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对61所(其中:大学17所、高级中学8所、初级中学14所、小学22所)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行政处罚2起。现6所学校周边完成了整改,55所学校周边处于实施整改中。
七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抽检节令性食品汤圆、粽子50批次,海参专项监督抽检469批次,海参暂养用水24批次,完成第二季市局本级日常监督抽检219批次,并对以上76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100%进行了公示,让公众及时了解大连市食品安全情况,有效引导舆论。
八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宣传会议营销行为。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90家,立案8起,已办结6起(2起无证经营,2起违法宣传,1起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1起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充分利用宣传单、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九是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达100%。对全市1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完成了114份样品抽检,合格样品数108份。针对存在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立案处罚了4起违法行为。
十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以前期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既有的法规落实难、属地化管理进展迟缓,区级作用未发挥、源头监管缺乏有效约束措施和手段等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大连市餐厨垃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推进实施。
下一步,大连市政府食安办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十项工程”项项真落实、项项有成效,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