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9日,韩国KFDA发布告示(第2015-78号)对食品法典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修改肉加工和蛋加工品分类:目前《食品法典》和《畜产品加工基准及成分规格》中肉加工品和蛋加工品统一归类为“肉或蛋加工品”分类中,以后“肉或蛋加工品”类型拆开为 “含肉加工品”和“含蛋加工品”,以防消费者误解。
b.明确了暂定食品原材料载入到“允许使用食品原材料目录”的条件。
c.修改了食品的重金属相关限量基准:1)新设花生和坚果类铅(0.1ppm以下)及镉(0.3ppm以下)限量基准。2)水果、蔬菜类饮料铅限量由0.3ppm修改为0.05ppm。于2016年6月1日起适用。
d.修改部分农产品残留农药限量基准适用方法:最近咖啡、苦杏仁(almond)等坚果类及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摄取量增多,为了强化摄取量高的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管理,规定坚果类及热带水果中检出没有制定残留限量基准的农药时,一律适用0.01 mg/kg肯定列表基准。该肯定列表制度对坚果类和热带水果将2016年12月31日起适用 ; 对其他农产品逐步适用,计划2018年全部适用。
e.18个食品类型的卫生指标菌和食物中毒菌基准中适用统计学概念:为了改善只根据一个试样判断微生物污染的制度,每批次抽取数量由1个增加到5个,同时适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EU等国家和地区适用的统计学卫生物规格基准,微生物管理上引进二级法(n, c, m)、三级法(n, c, m, M)。于2016年12月31日起适用。
f.修改和新设检测方法:1)修改重金属检测方法,水果、蔬菜类饮料重金属检测方法中修改了铅检测试验的适用范围。2)修改乳酸菌数及出血性大肠杆菌的试验方法。3)新设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分析方法。4)兽药定性试验法中新设物理、化学试验法。5)修改食品中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阿莫西林等青霉素类定量及蜂蜜中四环素类定量试验法。6)修改和新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质(propoxyphenylthiosildenafil、propoxyphenylthioaildenafil、homotadalafil)检测方法。
g.暂定食品原材料石菖蒲,由于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EU/Scientific Committee on Food)报道所含有成分β-细辛醚(β-Asarone) 具有毒性。因此为了在石菖蒲中去除相关成分,食品中只允许使用石菖蒲水提取物。不能作为食品原材料使用目录中增加葛根藤、美洲商陆果(poke-berry) 、紫锥菊(Echinacea)等4种。
h.新设和修改农产品中溴氰菊酯等33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基准。
i.人参中增加农药噻唑膦(fosthiazate)的限量基准。
j.乳中新设兽药氯氰菊酯(cypermethrin)限量基准,同时删除农药氯氰菊酯基准。
k.为了明确兽药残留限量适用对象食品名称,新生霉素等5种兽药适用对象的食品名称由“肉”修改为“肌肉”。
原文链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10086
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75&seq=2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