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蛋及蛋制品主要包括鲜蛋、蛋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鲜蛋卫生标准(GB 2748)、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2个指标。共抽检蛋及蛋制品样品41批次,涉及23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9.76%。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是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药物通过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的使用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