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蜜饯卫生标准》(GB 1488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5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98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4%。其中:
1. 抽检新鲜水果类5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倍硫磷 、吡唑醚菌酯。
2.抽检水果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8 %,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 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倍硫磷为杀虫剂,虽可用于水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添加剂,主要是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所致。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