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品质指标、其他污染物等18个指标。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样品92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48批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3 批次、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