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有一批次标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高钙牛奶中硫氰酸钠检测值为15.2mg/kg,高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10mg/kg)较多。鉴于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明确规定,硫氰酸钠严禁用于乳及乳制品中。经组织专家初步研判,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考虑到公众对乳品安全非常关心,从防范风险和维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我局9月24日发布了一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警示发布后,根据消费者的反映,我局又对市场销售的标称辉山乳业集团生产的其他7批次液态乳产品进行了应急抽样检验,7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在2.7—4.2mg/kg之间。鉴于牛乳中本身存在一定的硫氰酸钠本底值,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生乳中允许添加硫氰酸钠的限量值为14mg/kg,结合应急抽样检验结果,经再次组织专家研判,认为此前发布的15.2mg/kg检出值对消费者的健康风险低。考虑上述因素,我局决定撤销9月24日发布的该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