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健全完善执法制度,积极推行重大案件集体合议审核制。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加强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档案管理,强化对执法立案、调查取证、遵行程序、行政决定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是注重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梳理制定和公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统一规范了全省食药监管执法服装,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是积极推行重大案件回访,提升执法监管实效。黄南州、西宁市局在全省执法部门中率先开展重大案件回访,既推动了行政执法决定的有效执行,又做到了及时主动纠正执法瑕疵,规范执法行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依法从严监管,巩固和深化食药安全治理整顿。今年以来相继部署开展了非法添加、散装白酒、豆制品、蜂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标签标识清理规范、银杏叶药品和胶囊制剂、中药饮片以及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城乡农贸市场等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加工“黑窝点”、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