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生产和流通环节组织对中秋节月饼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组织的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涉及全区持证的519家月饼生产企业和81家月饼经营企业,共抽检80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 766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556 批次样品,检验合格 519批次,合格率93.35%,检验不合格37批次,不合格率为6.65%;食品流通环节抽检涉及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结合部等场所,共抽检样品250批次,合格247批次,合格率98.80%,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1.2%。
本次月饼监督抽检项目包括月饼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脱氢乙酸、山梨酸、纳他霉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菌落总数等指标。抽检结果显示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其它严重不合格等问题。
通过分析,本次监督抽检出的问题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二是在月饼出厂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于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检验机构已第一时间通知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