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3261号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修订内容包括:
1. 增修订阿巴汀等74种农药在229种作物类别的农药残留容许量,及修正备注五规定;(第三条附表一)
2. 增修订山葵于根茎菜类;腰果、巴西豆、栗子、松子于坚果类。(第六条附表五)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