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事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分别对5家涉事生产企业立案调查。一是涉事企业全面停止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排查风险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后,经重新审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处置。三是责令涉事企业认真核查造成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否涉及其他产品,逐批排查隐患,如存在风险隐患要依法召回和处置,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二、涉事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对企业立案调查取证情况,已分别对上述5家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并监督企业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各涉事企业,通过问题生产原因,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针对性逐项整改落实。目前,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农垦多元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整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中,待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