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食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安顺市贵芝味百味堂食品厂生产的波波糖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贵阳南明来友泡菜厂生产的糟辣椒、贵州省黔西县沁源风味食品厂生产的糟辣椒(酱腌菜)二氧化硫超标;标称贵州牧草种籽繁殖场生产的鲜牛奶(全脂巴氏杀菌乳)酸度不达标;标称湄潭三层崖圣泉水厂生产的三层崖饮用天然泉水、习水县幸福山泉水厂生产的天然弱碱性山泉水、六枝特区青塘山泉水厂生产的山巅清泉天然泉水、德江县大岩角山泉水厂生产的大岩角饮用天然泉水、德江县共和响水洞山泉水厂生产的响水洞饮用天然泉水、贵州省松桃育才山泉水厂生产的育才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沿河夹石山羊傩乡秀泉水厂生产的傩乡秀泉纯净水、贵州爽极泉山泉水厂生产的爽极泉饮用山泉水、望谟县天然龙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李王山饮用天然泉水、平塘县荣山食品厂生产的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称松桃牛郎茶源山泉水厂生产的茶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仁市万山区龙门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门山泉饮用天然泉水、贵州省石阡县清凌山泉水厂生产的清凌山泉饮用天然泉水、贵州省雷山县云井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雷公山峡谷泉饮用天然泉水、平坝县源头坊水厂生产的鲜一品天然饮用山泉水大肠菌群超标;标称毕节思禹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游离二氧化碳不达标;标称贵州金沙瓜木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源森缘天然泉水余氯超标;标称湄潭县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伍仁月饼、仁怀市大唐饼坊生产的豆沙月饼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局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 产品不合格信息点击下载】
月饼(2015年第31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瓶(桶)装饮用水(2015年第31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乳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蔬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糖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 产品合格信息点击下载】
月饼(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茶叶(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炒货及坚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淀粉及淀粉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方便食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糕点(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含茶制品及代用茶(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瓶(桶)装饮用水(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肉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乳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蔬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薯类和膨化食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水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速冻食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糖果制品(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饮料(2015年第31期)-产品合格信息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7日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说明个别生产单位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食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土壤、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存在,此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只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才能致病,过多饮用此细菌超标的饮用水,可能会导致腹泻等症状。
三、二氧化硫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产配方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为延长产品保质期及追求产品具有良好的外观色泽,过量使用含硫化合物。
四、余氯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单位对管道、容器、灌装桶等浸泡、消毒等过程中,使用消毒剂浓度过高或是清洗不彻底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