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20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抽检的340批次食品中,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蔬菜及其制品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信息公布如下:
本期公布的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5个生产省份的25家企业,共计41批次,合格产品40批次,合格率为97.56%,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2.44%。其中: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未涉及不合格产品。
蔬菜及其制品26批次,合格25批次,不合格1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已按照有关规定通报当地食药监部门,进行了核查处置。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