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抽检调味品、豆及豆制品和冷冻饮品共26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6批次,涉及我省2批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30号)要求,现将涉及我省生产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控制情况
抚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涉及生产不合格食品的2个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
抚顺市顺城区福星冷饮食品厂生产的原味奶(牛奶口味冰棍)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批次为2015.03.02,该批次食品共生产2000支,已全部销售,无库存。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打冰淇淋(榴莲口味)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批次为2014.04.24,该批次食品共生产7000支,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抚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企业整改情况
抚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分别向抚顺市顺城区福星冷饮食品厂、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两家企业按要求及时开展了问题排查和原因分析,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抚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两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三、不合格食品立案查处情况
抚顺、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两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依法对两家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对抚顺市顺城区福星冷饮食品厂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已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