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严格的监测。经审核,决定对2015年7月份期间在云南省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及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对公告发布后仍然存在违法宣传行为的产品,我局将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