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利津顺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利津县甜水坊纯净水厂生产的甜水坊饮用纯净水、山东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赛百可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泰安市泰山城建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新泰市绿源制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山源饮用纯净水、泰安新业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东阿县东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山东立石山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水、济宁市华军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苍山县玉珠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潍坊青园饮用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潍坊隆盛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池(桶装饮用水)、阳信县安康纯净水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沾化峰活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峰活泉饮用纯净水,共计14批次样品电导率不合格;标称山东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赛百可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泰安新业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济宁十八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山东省泗水县天成饮品有限公司星村分公司生产的冰冰泉饮用纯净水、济宁市华军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莱芜市钢城区溪水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玉溪山泉饮用水,共计6批次样品亚硝酸盐不合格;标称济南燕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弱碱性天然泉水、淄博水立方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猎户山泉山泉水、淄博坤升幸福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坤升饮用水、泰安市泰山区特丽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御脉泉饮用纯净水,共计4批次样品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不合格;标称胜利油田井下龙盛有限公司广饶松梅矿泉水分公司生产的矿泉水、青岛崂山双涌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崂小巨峰雪矿泉饮用水,共计2批次样品界限指标不合格;标称新泰市中旋崮山矿泉水厂生产的旋崮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大肠菌群超标;标称烟台磁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生产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在2015年5月24日之前,未在标签中明示提前采用GB 19298-2014),均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