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报告,结果显示在约一万三千个完成检测的食物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三十八个不合格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七。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对约四千三百个食物样本进行化学检测,约一千三百个样本作微生物检测,及余下七千四百个样本(包括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抽取的约六千九百个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
微生物检测包括致病原及衞生情况指标,化学检测则包括除害剂、防腐剂、金属杂质、染色料及兽药残余等。
检测样本包括约三千四百个蔬菜、水果及其制品样本;约八百个肉类、家禽及其制品样本;约一千六百个水产及其制品样本;约九百个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样本;约一千一百个谷类及谷类制品样本;及约五千三百个其他类别的食物样本(包括饮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三十八个不合格样本分别为二十一个除害剂残余超标的蔬果;十三个泰国进口、外壳被检出不准用于未经处理水果的染色料姜黄素的榴槤;两个大肠菌群含量超标的雪糕;一个日本进口、金属杂质镉含量超标的米;及一个台湾进口、含准许使用但未有标示染色料日落黄FCF的预先包装大头菜。
中心已跟进不合格的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商户停售问题食品和追查问题食物来源。
自《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至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心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逾二万五千七百个食物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共检出九十八个蔬果样本的除害剂残余量超出法例标准,整体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点四。
发言人补充,食物内的除害剂残余过量可能是业界没有遵从优良务农规范,例如在农作物上使用过量除害剂及/或除害剂未有足够时间分解前便进行收割。《规例》中厘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最高残余限量并不是食物安全指标,而是在按照优良务农规范而施用除害剂的情况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剂残余水平来制定,因此进食除害剂残余超标的食物并不代表一定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虽然姜黄素属食用色素,毒性低,但法例对其使用有严格规定,因此业界须留意及遵守有关法例规定,并依从优良制造规范,适当地使用有关食物添加剂。根据《食物内染色料规例》(第132H章),色素可用于加工食物,但不可以加进未经烹煮及未经加工处理的肉类、野味、家禽、鱼、水果或蔬菜中。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业界应确保其提供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费者则应光顾可靠的商铺及保持均衡饮食,以减低风险。
完
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