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丽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精神,并就如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七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能定位,充分认清当前食品监管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常态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年初责任书签订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责任目标书要求,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强化责任保险,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为抓手,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为载体,以查办食品大案要案为重点,强化食品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的查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食品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四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为重点环节,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米线、面条、玛卡、鲜花饼、螺旋藻、豆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管。
五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通过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掌握运用食品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强化队伍廉政建设,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七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工作与打假治劣工作的无缝衔接,主动与公安、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联系,建立案情互通、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的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