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生产部决定今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暂停鳕鱼(Merluccius gayi peruanus)捕捞作业,能够渔获的区域为秘鲁最北部海域到南纬06° 00‘之间,暂停捕捞季期间,鳕鱼的总允许捕捞配额为5500吨。
所有从事鳕鱼渔船必须拥有捕捞资质并保证渔获量不会超过最大限度,而手工渔船暂时不受捕捞配额影响,除非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特殊要求。一旦混获捕捞鳕鱼过程中对幼鱼,特别是28cm长度鳕鱼比重超过20%以上,那么秘鲁生产部会临时关闭鳕鱼捕捞作业,最长关闭期可达7天。
所有渔船必须使用底栖拖网或刺网,网孔最小尺寸为90mm,渔船必须配备卫星追踪系统(SISESAT),此外,关闭期期间进行鳕鱼捕捞作业的渔船船主及加工厂雇主必须遵守秘鲁生产部颁布的No.208-2015法案,否则将会接受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