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2001862号函,自6月8日起 12月7日止,对自智利输入的葡萄(货品分类号列0806.10.00.00-4),采取加强抽批查验的措施;对自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货品分类号列3924.10.00.20.1-D,塑料类重复性使用的微波餐盒、保鲜盒及环保水杯,PP材料),采取逐批查验的措施。
近6个月内,台湾地区检出智利输入的葡萄中农药残留不符规定达3批,日本输入的保存容器耐热性试验不符标示达74批,产品不合格批数明显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