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1日,韩国KFDA发布了韩国《食品基准及规格》的部分改正告示草案,改正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2014年10月28日,韩国对食品添加剂法典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中规定面包、点心、糖果类及冰菓类中允许使用糖精钠。因此食品法典的点心类和面包类基准中删除不得检出糖精钠的规定。
2.符合《海洋深层水开发及管理相关法律》所规定规格基准要求的海洋深层水原水、浓缩水、矿物质脱盐水、矿物质浓缩水允许使用于食品中。
3.由于大韩民国药典外生药规格集中删除了香菜籽,因此食药共用药材目录中删除香菜籽。
4.允许使用于豆芽的农药6-苄氨基嘌呤(6-BA,6-Benzyl aminopurine),制定残留限量基准和基准的适用方法。
5.琼脂是属于加工食品,但目前分类于食品法典“第六项,水产品规格”中,经常发生被误认为水产品的事例。因此移到食品法典“第五项,各别食品规格基准”下。
6.溴氰菊酯(deltamethrin)等42种农药和罗红霉素等20种兽药修改和新设残留限量基准。
7.Flupyradifurone等3种农药和罗红霉素等20种兽药新设了检测方法。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