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品,调味料,蛋及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糖类14大类食品506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7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具体样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附后。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